关于明代疆域政区的管理体制,顾诚曾指出,明代版图内的政区形式既有各省布政司管辖的府、州、县,也有各都指挥使司辖属的具有实土性质的卫所及其他政区形式。
云南则于布政司管辖的府、州、县之外,不仅有典型的由沿边卫所构成的金齿军民指挥使司、澜沧卫军民指挥使司和腾冲军民指挥使司三个隶属于云南都司的军管政区单位,还有土司(宣慰司、安抚司、长官司等)亦属军事系统。
周振鹤明确提出“军管型政区”的概念,指出不少朝代“在边境和少数民族地区,往往采用军管或军事监护形式的特殊政区进行统治管理”。
郭红等按照周氏理论专门考察了明代都司卫所制度与军管型政区问题,也论述到云南军管型政区情况,但仍未太多地超出顾诚对云南军事系统所属三个军民指挥使司的考察范畴。
但是,当我们把这一问题与明代云南边境的外边政区体制结合起来研究时,很容易看到明代云南的军管型政区除了目前学界主要关注到的三个军民卫指挥使司外。
还因西南边境军事征战和护国扞边的需要,曾经有更多的地区和都司卫所以外的政区为云南都司统辖,成为带有军管性质的政区。
《明实录》和《明史·地理志》大量记载了“隶云南都司”的政区情况。
自嘉靖以来,木邦及孟密,击破缅,杀宣慰莽纪岁,缅诉于朝,官员却不上报京城置之不理,其子莽瑞体奔逃匿于洞吾母家其头领养为己子。
莽瑞体年长,乃自力起兵收复其父之旧地,后势渐强,吞并其附近诸部,因怒明未救其难,并与思机发联兵犯边,自称西南金楼白象王。
到了明神宗万历时,缅甸的东吁王朝强盛起来,四处征战扩张,兼并了今缅甸大部分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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