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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三十六颗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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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天保付出了一根脚指的轻微代价,把命保住了。他成功地“劝降”了淳于迥,并且获得了李自成的称赞。

“好小子,鬼点子耍得不错,有勇有谋,以后给我当一名亲兵吧。”

义军突围出来的三万多名士兵,稍事休整之后,立刻向东南方向疾进。

风尘漫漫,大军沿着黄土大道蜿蜒前行。几千匹马蹄踏起冲天的黄尘。

在即将到达风翔城下的时候,遇到了另一股农民起义军,首领叫做张献忠,绰号“八大王”。

关于“八大王”这个绰号,其实是贬义,八是“疤”的谐音,意思是狡诈、无赖的意思,就是说这个人见风使舵,诡诈赖皮。当初张献忠率家乡十八寨饥民造反,靠着狡黠多变,越战越强,“八大王”的绰号也越叫越响。

张献忠是个隔着二里地就能认出来的人,特点非常鲜明,他模仿古代的“关公”,留了一部二尺长的大胡子,只是面色腊黄,不似关公的红脸。所以看上去有点不伦不类。

这人就是个典型的“草莽英雄”,性子十分豪爽,一见面,跳下马来几个大步冲上去前,抱住高迎祥的胳膊,朗声大笑,“哈哈……高将军,我连着做了三个梦,都梦见你带着我们杀了朝廷皇帝,怎么样,这就带着咱杀进京城,你当皇帝,封我当个兵部尚书郎。”

“八大王,最近有没有新娶媳妇啊?”高迎祥甩了甩身后满是尘土的披风,亲热地笑着拍拍他矮墩墩的厚肩膀。

话说张献忠有个“风雅嗜好”,就是爱娶媳妇,每到一个地方,看见貌美娇柔女子,便要想方设法娶来为妾。因此他的部队所到之处,家有年轻女孩儿的就赶紧逃之夭夭。

张献忠得意地捋捋大胡子,“嘿,我在宝鸡又新娶了一个,不但长得美,而且会弹琴作诗,高将军,我送给你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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