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全球各国各地区的外汇管制、资金监管和财税制度的不同,进出口贸易和国际性投资中的资金流设计就显得极其重要。
很多国内的企业,无论有没有从事进出口贸易或国际性投资业务,都会在境外开设分公司,子公司,乃至离岸公司。
其目的无外乎是把一部分外汇资金截流在国外,以方便以后的外汇资金调拨,同时也能合理避税。
资金的安全和方便,是个人和企业的天然诉求,这种金融操作本身自然是合法的!
当然,如果有个人或企业通过这种公司,将公司资产转为私人资产,或者参与贿赂和洗钱,那不用说,必然违法!
林怀民得知陈功没有境外账户后,就给有些懵懂的他好好上了一堂国际金融课。
李维新和老李叔作为陪讲,也适时地进行了补充。
就拿李维新从事的木材进出口贸易来说,他在香江设立了一家贸易公司,向全球各个木材供应商进行采购,然后再由这家贸易公司把木材卖给他位于国内的公司。
由于香江是国际免税港,这样多转一道手,并不会增加多少成本,相反还带来两大好处:
第一,将利润以外汇的形式留在了香江,可以更方便有效地使用。
第二,国内公司的账面利润被有效降低,由于两地企业税率不同,总体上减少了税务支出。
可以说,全世界所有有条件的公司都会这么做,无论其资本属性和来源。
据林怀民介绍,国内很多需要从国际市场大量采购原材料的珠宝业巨头,也无一不如此操作。
国内企业并购外国企业的资金,以及企业家和名人在国外购置豪宅的巨额资金,其实也大都是这么来的!
“老爸老妈以前的投资观念太落后了,否则现在也不至于真的一贫如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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