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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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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已晚秋。

天还没有大亮,陆振豪就起床了。

永远比工作时间早起一个时辰,这是他的习惯之一。

他认为人的一生时光有限,要想比别人做更多的事情,就要有更多的时间、更高的效率。

所以无论是三十年前他开始在车马驿给人当搬货的伙计时,还是如今贵为北七路绿林的总扛把子,他都维持着这种习惯,三十年从未间废。

这种习惯给他带来的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即使已年近五旬,他的身子也仍然硬朗、强壮,两只铁拳虽然称不上无双无对,却也是天下闻名。

陆振豪在院子里打了几趟拳,又练了一会硬桥硬马的功夫后,便回到屋子里准备喝他一天当中的第一碗、也是唯一一碗酒——这同样是他的习惯之一。

他在车马驿给人搬了二十年的货,除了要费力外,还常常因为各种原因要挨监工的鞭子。

有时是因为疏忽碰倒了商人的货物,有时是因为偷偷瞧了一眼官太太或者小姐,有时则纯粹是因为监工想要炫耀自己的权力。

所以几乎每天晚上他都是伤痕累累的。

为了缓解这种伤痛,陆振豪养成了在上工前喝一碗酒的习惯。

三十年前,他喝的是车马驿旁小酒馆里三文钱一碗的贱酒,如今喝的是各路扛把子供上来的几十两一坛的好酒。

可无论是哪种酒,他每天只喝一碗,四两。

三十年前给人当伙计时,陆振豪喝酒是为了镇痛;十年前当上总扛把子之后,喝酒对他来说就变成了为数不多的一种享受。

因为在喝酒时,他总能回想起一些令他愉悦的事情来,比如七年前他如何逼迫长江十三路总瓢把子签了城下之盟,比如十年前他如何报复那个抽了他二十年鞭子的监工,又比如十五年前他如何与一位官太太暗通款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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