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下了他们的指挥部之后,其他人就算有百万之众,也不过是没有脑子的植物人罢了。届时,不列颠人就可以逐个击破了。
可是,布尔人就像是每一只手指头都有独立思维一般,就算攻下了指挥部,也只是消灭了单一组织的头领,其他的组织依旧不受影响,可以继续战斗。
约翰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想起这些事情。他也不知道这些事情有什么用。
“唉。”约翰长叹一口气,换了一身衣服。
换衣服的时候,约翰手上一些已经结疤的红疹渗出的体液已经和衣物结为一体,脱衣服竟然是又疼又难受。
好不容易换好了衣服,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多小时。
约翰步履蹒跚地走下了船。他四处张望,就算他换了一身衣服,他身上的腐肉臭味还是在空气中弥漫,周围的行人躲开约翰多的远远的,只把约翰当成了在本土混不下去,想来到殖民地发展,结果失败了的流浪汉。
当然了,约翰现在的处境比起流浪汉也不好到哪里去。
中午,约翰走在港口的大街上。突然听到城外有枪炮的声音。出于好奇,约翰便去城门口看看。可是其他人见约翰逆向而行,便劝阻道:“布尔人攻过来了,你快点躲起来吧。万一他们攻破了城,我们怕是会被洗劫的干干净净。”
约翰摇摇头:“耶火华会保佑我的。布尔人好像也是信的耶火华,大家都是羔羊,应该不会做出这么恶劣的事情。而且布尔人也未必会攻破港口。”
在周围的人眼里,约翰就是一个食古不化的老顽固。现在这个时代,耶火华的影响远远没有工业给人带来的影响大。
“不管你了,我们快一些躲起来吧。”周围的人无奈了。只能选择自己先行逃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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