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则啊,只是大罗金仙,还不如就在倾城待着呢。如今倾城中百族都有,又没有人族管辖,又没有妖族管辖,最是自在不过。正是我们这群无家可归之人的理想之地。”白兔精说道。
“不错,在倾城中,百族和谐,自由自在。没有族群拖累之苦,没有与别的势力争斗之乱,正是最好的生存之地。为什么还要去再进入洪荒中撕斗呢?好好的为自己活着不好吗?
你们谁要离开谁就离开,我反正喜欢上了倾城,想在倾城一直生活下去。和谐的倾城是多么美好,多么想令人守护啊!只要人族不撵走我,我就在这里待着了!”一只百灵鸟族的大圣说道。
“人族是看在黄峰大人的面子上,才没有找我们的麻烦的。如果没有黄峰大人,人族的那些准圣,圣人级别的强者们早就把我们给撵走了。”一只狐族的大圣说道。
“哎,是啊。我们只是峰大人的顾客,死皮赖脸的赖在了这里。如果峰大人开口撵我们走,我们该怎么办啊!”
“峰大人,已经回来了,不如我们一起去找峰大人求求情,让他收留我们怎么样?”
“咦,好主意。只是我们都与峰大人不熟,应该找谁牵头?”
“倾城城主李荒一啊。听说他跟峰大人的关系不错,我们跟他的关系也不错,正好找他做中间人,把我们介绍给峰大人。”
“我这就去找李荒一。”
选择留在倾城的,本体大都是食草的动物,像驴啊,兔子啊,鸟啊,等等,它们的本性就不爱争斗,但是身处洪荒没有办法。你不去争抢,别人就会来争抢你的,你不杀别人,别人就会来杀你。
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一直是洪荒的主流。
如今好不容易找到了倾城这个和平的城市,它们在心中都不想离开,也都不想破坏倾城的这一份美好。都想守住这里在倾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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