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到老焉步家后,顾汉东便见着了李晴。
她看上去憔粹了很多。顾汉东知道,她这几年过得不易。要带孩子要上班,还得照顾着家里的老人。俗话讲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还真就是这样子,李晴嫁了个又懒又好酒之人,动不动还家暴,这种日子几乎望不到头。
有时候顾汉东也在想,这种日子过得有什么意义,还不如早点离了算了。可是在老家,几乎没有人去说这种话。虽然已进入了21世纪,但是离婚在乡下还是会遭人说的。况且宁毁十座庙,不毁一桩亲,人们往往都是劝和不劝离。
“晴姐,你干嘛不去我家(一起吃饭)?”顾汉东问了起来。
李晴懂他所问,说道:“我带着娃不放便,在家里扒拉两口便行了。”
“孩子呢?”顾汉东问道,李晴的孩子过完年便三岁了,已到了上幼儿园的年纪,不过石头村和石沅村都没有幼儿园,要去了石舰村才有。
“在房间里面玩呢。”
“还没吃呢吧,走,我去抱孩子,过去我家吃点。”顾汉东边说边往房间走去。
不过顾汉东回来的得少,李晴的娃不太认识他,见着他过来,两眼闪着望着他,也不说话。
“可可,叫舅舅。”李晴对着儿子说了起来。
“妈妈,我能叫叔叔吗?”小可可很可爱,想着妈妈教导自己说见着比爸爸小的人要叫叔叔的。加上他自己并没有亲舅舅,所以觉得应当喊叔叔。
顾汉东笑笑:“可以,你就叫叔叔。我叫顾汉东,咱们认识一下吧?”
“我叫周可,可乐的可。”孩子补充了一下。
“哈,好,可乐的可,是妈妈说的?”
“嗯。”孩子认真地点了点头。
“叔叔带你去我家吃饭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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