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仙考虑再三,准备回去了。
这些天,她将一切事情都打理好了,其中包括将饭店转让给了别人。
其实,也不能算是别人。
郑仙将饭店转让给了崔平,她觉得崔平是可以信得过的人。
最重要的是,其实崔平在S市发展得并不好。
如果不是有一次,许凤帮忙过来照看兰兰,无意中提到崔平其实也很擅长写小说,郑仙还一直以为崔平在事业方面发展得挺好的。
谁不想创业,可谁又不是不知道写小说是其中最不赚钱最辛苦的一种。
谁都想发财,谁不渴望自己写的小说有一天被知名编剧选中,可以改编成影视剧,或者被出版商选中,那么作者所有的努力都是值得的。
其实,郑仙有时候觉得自己在写小说方面很有天分,有时候突如其来的灵感,就会让她又有了一个新的题材。
她得知许凤也没有坚持写小说,虽然许凤没有说其中的原因,她大概也猜到了,还不是因为写小说太累了,也太孤独了。
但是,郑仙告诉许凤了一个新的小说题材,她写到了稿纸上,并让许凤转给崔平。
郑仙觉得这个小说题材很新颖,反应的是社会现实,只可惜她太懒了,当然更重要的是她不喜欢写小说。
郑仙就是这种人,不管感情也好,事业也好,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半点都勉强不了。
可是,谁会不知道作品被选中的希望很渺茫,或者干脆说是妄想,更现实一些。
所以,人们都不喜欢现实的世界,或许在小说中虚拟的世界,可以拥有美梦,可以幻想着能一步登天,可以幻想着能水中捞月。
当许凤看了郑仙写的这部小说之后,夸奖郑仙很聪明,很有才华。
郑仙笑了笑,说过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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