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晓婷想法是好的,奈何金凌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妖兽,它活了几千年,只要自己不愿意,哪里真会被人忽悠住。
讲道理,要只是它一个妖,离开就离开吧,也没什么舍不得。
可当了爹的大鹏,养幼崽很辛苦,而十万大山深处灵气充沛,又有诸多猎物和灵果、灵草,离开这里要啥没啥,多憋屈呀!
哪怕再喜欢有盐味的烤肉,金凌也不会被拐带走。
至少在幼崽们独立之前不会。
不过,调味料不够的事并不难解决,山外的城镇就有卖,何须跑天剑宗去。
金凌如是想着,难得没带新苦力(宇宸阳)出门,而是抓着何晓婷疾速飞离了家。
“阿紫!”宇宸阳担心的扒在鸟巢上,脸贴着透明的结界大声喊,“金大佬,阿紫年纪小,修为低,出外采药很危险,还是换我去吧。”
自从何晓婷强行注解大佬是很厉害的修士后,金凌就喜欢上这个称呼了,不许两人喊前辈或尊者,只能喊‘金大佬’。
宇宸阳虽然觉得这称呼有点奇怪,却也没反对。
毕竟,反对不仅没半点好处,还要被金翅大鹏记恨,认不清形势的傻子才会这样。
大丈夫能屈能伸,何必为个称呼自寻麻烦。
再说金凌,自从吃过有盐味的烤肉就迷上了,今天就是想带胖丫头出去买调味料和盐。
虽然不能离开山里太久,可离开几天却没关系,光十万大山附近就有好几座村庄和城镇,它飞得快,花不了多少时间。
称呼哪有烤肉重要,为了吃的,金翅大鹏也是很拼了。
从天明飞到太阳快落山,总算找到了最近的小城。
既然进人类的城池买东西,自然不能引起太多的注意力,金凌便将鹏身幻化成拳头大小,躲进何晓婷的衣袖里,用神识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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