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写字体的辨识度不如印刷体那么高,更别提吕丽为了快点写出一个故事,删删减减涂涂改改,最终成稿的这篇甚至没来得及重新誊抄就送到丁薇面前来……
她这会儿看着,着实有点吃力。
也总算明白为什么改试卷的老师,看到字写的丑就不给高分——确实辣眼睛啊!
但是吃力归吃力,答应了还是要做到的。
她只能耐心看下去。
……
整个故事不长,也就两千字的样子,丁薇僵着脸看完,脑海中只回荡着一句话——
这次第,怎一句卧槽了得!
其实,单纯论文笔的话,丁薇觉得吕丽的文笔应该不算差,毕竟他们都是正儿八经考上明大的,作文如果得分不高,想进来也没那么容易。
但是看着吕丽的故事,丁薇就知道她的问题大了去了。
——她的阅历太浅薄了。
写小说,故事性、连贯性等等问题,都可以靠经验来提升,但这个故事的格局和走向,一开始却是很难改变的。
这时候就需要人的阅历来支撑了。
这也不是说年轻的作家写不出来好故事,事实上很多作家成名时都还年少,但是——
丁薇把本子放下来,此刻说道:“丽丽,你遣词用句好像都没什么问题,就是太文邹邹了一点,这也不是什么大问题,但是……你是不是很少看别的小说?”
吕丽点点头:“光是学习就已经很费力了呀,而且我也没有钱买这些。”
开学时递给丁薇的那本《天魔神谭》,就是她看过的第1本带有玄幻色彩的小说。
……
这就没法说了。
丁薇有些叹气——毕竟她没听说哪位作家。基本不看课外读物的。
吕丽的这个故事篇幅不长,大约也就不到2000字的样子,然而她企图用2000字写出来一个灰姑娘和“王子”的故事,这就使得情节很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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