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上班,沈辉还有些心不在蔫。
社会之所以会进步,还是源于人的追求太多。
穷的时候梦想有朝一日拥抱富贵,真的富贵了才发现人就没有满足的时候,喝了虎骨酒还不行,还要偿偿虎鞭的味道,然后,没有然后了。
总人就没个满足的时候。
沈辉的女人不多,应该说跟他保持关系的女人不多。
除了准备娶成老婆的黄佩佩,剩下其实没几个。
就算邹东西,联系的其实也不多。
最多到京城想起来了,联系一起。
要么那女人来沪市了,打个电话。
沈辉也在刻意的保持这种状态,找女人没问题,但不会养情人,更不会去干涉人家的私生活,对他来说找女人只是为了解决生理上的需要,不会投入感情。
而养情人则比较危险。
人都是有感情的动物,就算养条狗,时间长了也会有感情。
更别说养情人。
都说男女之间一旦有了肌肤之亲,就会记一辈子。
即使时间再长,都很难忘掉。
从这个角度来说,沈辉觉得自己的心还是比较硬的。
她的女人不少,但基本上都是睡过就忘,到现在都记不清究竟有多少个了,的确算是比较冷血,不过能做大事的人,就没有一个不冷血的,所以沈辉觉得,自己还是必备了一些做大事的具质的,并且为此还沾沾自喜了一番。
胡思乱想一阵,放一边的手机响了。
拿过来看了眼,沈辉有些意外。
刚刚还想到邹东西呢,没想到这女人就打来了电话。
难道是心有灵犀?
脑子里转着念头,沈辉随手接起来:“到沪市了?”
“没有,我在京城呢!”
邹东雨听着有点慌张,说:“有人要打我呢,能不能帮帮我?”
沈辉懵圈:“慢慢说,到底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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