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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跟他去录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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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余飘飘跟方舟遥弹唱的视频就火了。

视频颇高的流量与评论给余飘飘与方舟遥带来一小波知名度,但是如余飘飘所说,还不到大火的程度。

后续的大火,靠的不是他们俩个人,而是这首歌的传唱度。

只有一首歌爆火到生活中,随处可以听到人哼唱,唱片店里播放这首歌,并且有经纪公司找上他们谈合作。

这种才算大火。

小火靠运气,大火靠捧,只要能做到小火,余飘飘现在有手段能让自己大火。

周日,余航开车送余飘飘与方舟遥到乐莱公司,与杨杉进行面谈合作。

有了上一次的合作,这次合作谈的很顺利。

杨杉这次也很有诚意,拿出一份诱惑蛮大的合同,想直接签下余飘飘为公司的艺人,甚至能为她顾及学业。

这份合同一签,余飘飘就等于进入娱乐圈了,成为乐莱公司旗下的艺人。

方舟遥跟余航父子俩看到这份合同时,两人眼睛瞪大的眼睛里印着三个大字‘签签签’!

签了以后,家里就有个歌手了啊!

歌手啊!

余航跟方舟遥父子俩都是小镇上土生土长的,两这岁数都没见过大明星。所以是恨不得让余飘飘签下这份合同!

然而,余飘飘没签。

杨杉不理解。

余航、方舟遥父子也不理解。

但是,还是按余飘飘的要求,签了与这首单曲有关的授权合同,只是授权合同而已。

签完合同,杨杉还腾了一间录音室给余飘飘,让她跟方舟遥进去录音室,录制高清版的单曲。

余飘飘、方舟遥及余航到达录音室时,录音室里,正好有人还在录歌,需要他们俩再稍等一会儿。

很巧的是,此时在录音室里录制歌曲的歌手正是那个被余飘飘一首歌捧火的小鲜肉杨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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