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家格子衬衫牛仔裤、黑框眼镜双肩包的IT公司,男性是清一水的宅,很宅,非常宅,他们的心里没有时尚没有trend,唯一能将他们一分高下的,就只有瘦宅跟肥宅的区别了。与之相反的,公司的女雇员们,却有很多时尚弄潮儿,每天打扮的花枝招展,恨不能一天换三套衣服,分早中晚三次slay全场好亮瞎同事们的狗眼。
艾玛,正是丁叮叮所在部门的“见习女神”,之所以是见习,无非是因为她的硬件条件压根达不到美女的指标,却总爱强凹绝色美女的人设,没有公主命却一身公主病,每天都跟斗鸡一样对同部门的女生指指点点,把人家的服饰妆容各种挑刺。对于丁叮叮这种微胖界的潜力股、木讷内向却极有人缘的姑娘,艾玛自然不可能放过。
丁叮叮也不是不明白艾玛这么坚持要跟自己同路的意图何在——想来,就跟《唐伯虎点秋香》里面说的一样,美女,是需要陪衬的。自己这稍显壮硕的身躯,更能把艾玛衬托的小鸟依人瘦骨嶙峋。
“叮叮,真的,你听我的意见,这种类型的裙子真心不适合你穿。”
丁叮叮:谢谢,我不需要你的意见。
“你看呀,你既然减不了肥,就要认清形势,告别紧身款。最好的选择,就是oversize的大衬衫,或者是轮廓圆润不贴身的那种。”
丁叮叮:穿什么是我的自由,你如果要干涉,麻烦先把置装费打给我。
“还有,你皮肤虽然白,但浅粉是公主色,跟你的气质,一点儿都不搭。”
丁叮叮:至少浅粉对白皮极度友善,不像你,黑皮才要挑颜色好不好?
“你看我,虽然肤色黑一些,但是气质更合公主风这一挂。肤色呢,虽然是我的痛,不过有时候想想,人无完人,美女身上总要有些微缺陷才更有辨识度的嘛。太过完美,很容易让人敬而远之,所以呢,现在我也想开了,就当这不够白皙的肤色是我走下神坛、与民同乐的捷径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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