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大宇在末世后有狗了,其实也才确定了关系没多久。
他是真爱林知雁的。
两人恋爱九年,结婚一年,彼此间既有爱情也有亲情,同时也是最好的知己,无话不谈。
之前一直在逃命。
只想活。
不是去收集物资就是在躲避丧尸,稍微有点空闲的时间也在加紧练习搏斗跟提升异能。
谈恋爱?
当这是和平友好的文明社会呢。
魏大宇想都没想过。
魏大宇在末世前是个为生活打拼的底层小市民,活得辛苦且幸福,他的优点之一就是现实。
他很现实。
末世文里一边打怪一边恋爱的事不适合他。
他是在半年前吊着一口气加入旭日小队的,实力不算强,属于有点本事却不突出的那种,跟一众男队员相处较好,女的...那不敢。
万一让人误会了,他可没多的食物再养个人。
就很抗拒。
有吃的东西不填饱肚子去投喂别人,他傻的吗?
他得到点物资是要拿命去搏的。
把用命换来的东西送给别人,简而言之,把他命给别人。
呵。
他看起来像恋爱脑?
他宁愿存起来。
至于严芳,说起来也是源自于队长女朋友的撮合,当然,严芳本身也是个很有能力的女人。
这也是魏大宇同意的原因。
不用啃他。
末世处对象就跟二婚夫妻一样,谁都防着谁。
但不管怎样,该说还得说。
他不可能在老婆孩子失踪的情况下找别的女人。
那太渣了。
而且,末世来临时,他老婆还在生孩子,就在家里,而家里,就她一个人,一个人。
魏大宇都难以想象林知雁是怎么把孩子生下来的。
再次恨自己。
他没有拖多久,第二天一早吃完饭就去说明了。
“什么?!”
惊呼的是队长女朋友严月,她长相甜美,身材娇小,长长的头发扎成个漂亮的丸子头,绑上一枚红色波点大蝴蝶结,穿着一身鹅黄色短袖白色条纹运动裤,脚踩时尚跑步鞋,满满的元气少女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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