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红尘当时写这首诗时,脑中构想的画面是:一个不怨不屈的少年,身经百战,血洗山河,最终君临天下。一个口齿含香,舞姿蹁跹的女孩,常伴他的身侧。天下一统,他信手作诗,她启唇歌唱。他书写满腔柔骨,她唱得的却是生死别离。
从漫长征战的年代携手走过来的少年、少女,最终为什么含泪道别?
谭红尘写诗时没想这么多,大概是为了押韵,也可能是觉得悲惨的故事才能感动人心。
他不是那个战无不胜的少年,王乐乐也不是那个轻舞霓裳的少女。
但他无端觉得,他和王乐乐的故事,成了诗中的少年与少女。
——有的时候,别离只是人生中的一个不经意的举动,它甚至不需要原因。每个人都要学会别离,忍受别离,不然人生会被困在被湮没的岁月之中。
谭红尘睡前,眼角泌出了泪,兴许梦中的他,也在哭泣。
次日清晨,他穿衣时才发现兜里还装着一个礼品盒。他想起来了,礼品盒里是两个玉镯子,他本打算送给王乐乐和周芊的。可惜昨天已是他和她们的最后一次会面,他忘了这两个镯子。
现在该怎么处理它们?直接砸掉?或者如视珍宝,将之妥善收藏?抑或是,借花献佛,拿去送给蓝晨雨?
谭红尘思忖着,看了一眼手机时间,现在是上午八点半,已经很晚了。
寝室里面就他一个人。今天上午有课,其他几个室友应该是去上课了。
他沉吟着,决定继续翘课。
他起身,先给蓝晨雨打了一个电话,约她在财大东门碰头,接着把手机和吊坠都收进柜子里。
之前王乐乐送给他的手绢一直孤零零地躺在柜子里。现在好了,手绢有了手机和吊坠陪伴,就如同王乐乐有了周芊陪伴,它们和她们都不会感到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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