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惹,不敢惹。
守兵们颤颤巍巍,全都止住步子,不敢上前,有的守兵竟害怕得连朴刀都给收起来了。
张让之名,畏之如虎狼呀。
程远志笑了。
这群守兵,就是大汉的吸血虫,敲打和恐吓一番,也是为民除害,做做好事。
可惜的是被这么一闹,程远志不得不将马车赶进洛阳城了,要是现在还掉头奔走,那就露了馅。
张让的钱,怎么可能往外头送呢。
程远志完全无视了城门的守兵,回到马车前,两脚一蹬,跳上了马车,冷着脸将马鞭扔回给邓茂。
负责赶车的邓茂连忙双手接过马鞭,满头大汗,心有余悸地问道:
“刺史大人,末将这就快马加鞭往回赶,保证不会再掉落一枚钱。”
邓茂刚才可是听得明明白白的,程远志说了,掉了一枚铜钱,可是得用人头抵债的,邓茂将马鞭高高扬起,就要将气出在驴马身上。
一贯钱有一千枚,十万贯实在是太多了,掉个一二枚,也是常事。但闹出来的事情,全由邓茂引起,邓茂心里就不爽快了。
“咦?你等等,把马鞭给本刺史。”程远志眉头一扬,懒得继续骂邓茂了,这个猪队友。
邓茂不明所已,将马鞭还了回去,暗道:
“该不会是刺史大人信不过我?自己想赶这马车?那太操心了。”
邓茂已经开始幻想自己安坐在马车上,闭目养神的舒服模样。
程远志伸手一抢,一拿到马鞭,照着赶车抽马的节奏,那鞭子就往邓茂身上招呼,怒道:
“本刺史让你回赶,你就掉钱;让你进城,你就回赶。非要跟本刺史过不去,是不是?看本刺史抽不抽死你,还爱不爱自作主张?”
一鞭又一鞭,鞭鞭到肉,鞭鞭起响。
整整抽了十来鞭,抽到程远志握鞭的手生疼,最后一鞭才连鞭子都抽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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