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真站在人群里,将这案子从头看到尾。
新来的县令明显比王意之精明能干,而且不是一星半点。
听师兄说,王意之是世家子,本不想来这岭南烟瘴之地、蛮荒之地为官,是受了家族内其他同龄兄弟的算计才会来此。来了以后,更是极度不甘心,对政务百姓懈怠,从不上心,全都委托给手下的幕僚。而偏偏幕僚还打着他的名义四处敛财,被人骂“三尺青天”大老爷,竟以为是夸奖,得意非常,不止一次地以此自夸,让人哭笑不得。
不是歧视,从这些来看,对方反倒更符合“武夫”的人设,这世上能“文武双全”的奇才向来稀少,哪能会出现在偏远的岭南小县?更多的是出现在开封那一带吧?都城所在地才是全国人才汇集之所在。
想到故纸堆里描写的大宋,后世称那是百姓幸福度最高的朝代,审美素养一流的朝代,最富裕的朝代,李真有些蠢蠢欲动,必须去开封啊。不过,时机还未到,且再等等吧。
一直运转着归藏经,敛息已成本能。谁让这副皮囊生的太美,自带圣光?来了近半年,还常常感觉不适应。自认是颜狗,但若颜值太高,引来一波又一波麻烦,那他宁愿放弃美貌。唉,还是前世的壳子用着舒服,丢在人群里犹如汇入大海里的一滴水,毫不醒目,听说间人便是如此。
一路尾随袁朗往县衙走去,李真愁眉苦脸,想着该怎么和对方说,难道说县里发生大批离魂症的原因是前秦广王造的孽?人家能信?子不语怪力乱神,这分明属于神的范畴。
哎,不说不行,这是直觉。似乎只有告知了县令,事情才能完结。
三步并作一步,冲到衙门,正想拦住袁朗,便听到一个值班的衙役汇报:“大人,有个叫郭巨的一直在等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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