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世界与-2号世界的存在并不违反“底线”与“规定”,也就是说,这两方世界以及在这两方世界中发生的一切,都可以满足“司法判定”。
“司法判定”是人类社会的稳定之基,完全交由纳米智械执行,而在如今的时代里,能够违反“司法判定”的事物几乎不可能存在。
只不过“司法判定”的条款也有漏洞,这些漏洞可以通过增设“规定”来补足。
但有的事情本身就处于争议之中,这一类事既不会得到支持,也不会被阻碍。实际上这些事完全是“司法判定”所准许的,它们所触犯的,只是部分人的道德罢了。
依照《第二版临时约法》,TGS公司1~9整数位世界及-1、-2号幻想衍生世界中的居民都不算做“人”,自然不享有一切人权。
何为人?这是个社会学问题,是个哲学问题,但有的时候,这仅仅是一个法律问题。
通过“自然途径”诞生的人是“人”。所谓“自然途径”,是指经过了精卵结合、胚胎发育等初步自然生殖阶段或从体细胞克隆而来的生命诞生途径。
通过对人的意识进行复制或在“底线”允许范围内进行意识加工,进而得到的“人意识体”的必要物质载体可被定义为“人”。
甚至于在有些地方的“规定”中,以“人意识体”为模板进行生产的AI都可被算作“人”……
但只要利益足够,掌控资本的人们有的是办法在有限的“底线”与“规定”中钻出漏洞。
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性是人的本质属性。
人的道德脱离了社会就没有意义,人的满足感除了基本的生理满足之外,几乎全部来源于社会。
然而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个体间的社会属性差异是否缩小暂且不论,起码文明的遮羞布能够保障每一个人的“形式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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