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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照相的那个人最后去了哪里?”
方正目露思索。
他并不觉得,负责照相的人,是那十一人矿工中的一人,或者是那名队长。
要知道在六七十年代,相机可绝对是个稀罕物。
在当时那个工人一个月才十几块钱工资,就连国家战略级人才的八级技工也才一个月百来块工资,一瓶可口可乐的钱,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能够买下好几斤猪肉,够寻常普通人家几天伙食了,那是只有富二代才能喝得起的奢侈品。
所以在这种背景下,相机不是普通工人能买得起,也不是普通工人能玩得起的有钱人玩具。
但方正看这些相片,无一不是出自于专业手法拍摄。
拍照是专业还是业余,一目了然。
这就好比让女朋友拍照跟男朋友拍照的区别,什么广角镜头、背光镜头、眼睛在景框的1/3处、脚下不要留太大空间、一米五秒变一米七大长腿…试问男同胞中,有几人会知道这些?
男朋友会说,不就是拍照吗,不耐烦的随手一拍,唔,一米七大长腿女朋友秒变一米五矮冬瓜。
看着还挺可爱的。
而换作女朋友来拍照…先花个五六分钟寻找最佳镜头,再一次性拍个十来张慢慢筛选,最后开个手机美颜,人家这才叫作专业。
方正看墙壁上这些相片,除了那张偷拍的相片,其余二张都十分专业。
所以也就排除了,可能是先由队长给其余人拍合照,然后再由合照里的其中一人,单独为队长重新拍摄一张的可能性。
接下来,方正又把整个木屋,重新再搜索一遍。
可并无发现。
所以说,方正一直很讨厌,这种需要动脑的事情。
如果需要到动脑,就意味着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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