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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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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婆子是带着她侄儿一起来的,见沈明锦和薄荷在里头喝茶,花婆子提着的心才定了些,两人一交涉,沈明锦从荷包里拿出三张一百两的银票,交给花婆子的侄子,让他跟着掌柜去了县衙办地契、房契。

花婆子的侄子叫傅江,自沈明锦几个住进来后,回来过一次,平常都住在药堂里,沈明锦第一次见到,还讶异了下,高鼻梁,剑眉,宽肩窄腰,竟是一个十分俊俏的小郎君。

傅江幼时也曾得过些书,才会机缘巧合之下进了知药堂当学徒,知道婶子带回来的这三人中有一个是楚王府的郡主,十分恭敬有礼,却又不见拘束,一桌子吃饭,举箸十分淡定。

沈明锦观其言辞,觉得尚可,加上又是父王的人,是以此回才放心交给他去办。

等傅江和掌柜的办好回来,掌柜的苦着脸道:「容我府上收拾一日,明日一早便离开!」

顿了一会又道:「此次老夫实在是迫不得已才变卖祖产,姑娘既是接手,还望姑娘好生经营!」面上的凄怆之情,竟让沈明锦有几分动容,劝他别走的话,转在喉咙里终是没有吐出来,只道:「我也不会在此处久待,日后战事平定了,掌柜的若是想回来,也可以在我这里当个掌柜!」

掌柜一听,眼里顿时落了一滴泪,仰了仰头后,深深作了一揖,道:「老夫多谢姑娘大恩!」

回来的路上,薄荷问道:「主子,战事必定不会牵连到此处,您为何不劝他留下呢?」

沈明锦摇头:「他心里既是存了要走的心,便是劝了他留下来,在县里头整日惶惶不可终日的,也是折磨,不若随他自己,出去避一避风头!再说,我们在此处多了一间铺子有何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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