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逊只好道:“好,好。”宾逊本来就脸皮薄,会拒绝的话术也不多。
三人进了边上厢房,一阵热浪扑面而来,房内桌上放了一个铜碳炉,炭火已经通红,上面搁着一只鼎,鼎内清汤翻滚,浮着几只红红的一头尖尖的物事,桌上还放着切得薄薄的牛羊肉片,堆得甚高,旁有各式蔬菜,蘸碟旁酱醋姜葱盐孜然芫荽蒜泥齐全,四坛紫色布包盖的酒,一盆木炭。
“袁公子,这酒是从我们皇宫取来的,这汤内红色的物事叫辣椒,来自南诏,中原尚未可见,味辣,可谓天下第一美味,公子一定喜欢。”
这个厢房只有一扇窗,还装着纱窗,房内相当于热不透风,宾逊已开始出汗。再围着火炉吃辣,虽说夜凉,毕竟还是大夏天,纵有内功护体,也不是这么折腾啊,等会不会三个大男人光着膀子喝酒吧,我还是凤凰公子呢,这要传出去,以后这张黑脸往哪儿搁啊,只有往木炭里搁,人家才看不见嘞,宾逊小心翼翼的问:“七兄,你确定这样吃不中暑吗?”
“嗯,我们出身寒门,不会中暑。”老七笑着说道。
宾逊哈的一乐,心道,这个回答不错,如果说出身寒门不会中暑,那进了热门行业就不会长冻疮了?得,就喜欢看你一本正经的胡说,这是存心想难为我看我笑话呢,又不是比写文章,我害怕了不成,怎么地内力比你强,衣服比你们穿的薄,喝就喝,这个世界谁怕谁,谁怕老婆谁倒霉,宾逊笑嘻嘻道:“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一切随七兄意。”
原来这个老七,心中终是不服,自忖身法武功比不过,看有什么能从凤凰公子身上找回场子,最后终于想到了大夏天吃火锅这个法子,比耐热,老七是岭南人,从小在酷热中长大,特能流汗散热,这次他干脆找了个同乡同门,向门主申请了这趟差使,两个人可以双保险:武功比不过你,那就要热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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