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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吧,來吧,都來吧。”勇猛的庞辉第一个率先将子弹打光,不过在打光子弹之后之后,他并沒有坐以待毙,等着人家上门來,而是将手中的枪朝前一扔,整个人像猛张飞一样大吼一声,然后就跳下坎去,与來到他面前的三个人近身肉搏。
也幸好他将枪给扔出去,那三个人还以为他扔的是什么武器,都纷纷做出避闪的动作,否则他们只要在庞辉一扑出來的时候就开枪,庞辉起码会在身上留下几个枪眼子,等他们看到扔下來的是沒有子弹,去掉威胁的空枪时,庞辉已经恶虎下山的扑到他们面前。
庞辉先是将中间那位一脚踹倒,让他玩了一个倒筋斗云,格里咕噜往下翻了很多转,在撞到了两个同伴之后才停下來,接着,他又弯腰躲开右手边的枪托,手中的匕首飞快的划在对方的肚子上。
由于大家使用的都是步枪,所以在近战的时候,其效能还沒有手枪和刀剑來得实用,首先,步枪如果射击,穿透力太强,会严重的伤到自己人,其次,其灵活性大大降低,如同老话说的,也许还不如一根烧火棍,而庞辉他们都会随身带着一把军用匕首,这时候,恰恰可以发挥出优势來。
那人的肚子被匕首划出了一个大口子,不过这人也真够悍勇,这情况了,他都沒有倒下,而是将手中的枪一扔,双手把庞辉紧紧的箍住。
同伴见庞辉已经被抱住,就想开枪打,可能想到自己一开枪,同伴也会中弹,于是在他愣怔瞬间后,他将枪身抡起來,扑着砸向庞辉的脑袋。
此时庞辉十分被动,要挡,双手动弹不了,要躲,身体后來捆着一个一百多斤重的男人,眼看脑袋就要被击中开花,庞辉急中生智,也算是以进为退,只不过他的进并不是向着要砸他的敌人,而是下面更多的那些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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