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李夫子,一只手摸着胡子,眯着眼睛,很是受用。
他第一次见这孩子,便是知道,这孩子手中有乾坤,做不得徒弟又如何,师徒如何,不是师徒又如何?
这孩子,需识字,识大字。三试过后,李伯仲更是笃定,一定要自己亲自教他,这孩子可以将文字说出于心,能将十字作骨,生血肉,赋予魂,这才是真正的文锻魂!认得词汇少又如何,当返璞归真。
一连七日,天岐作为李伯仲的伴读书童,一刻也不得闲,名为伴读,实则伴字在先,第一日,便是磨了一整日的墨,手酸的不行。
李伯仲每日都要去田间教些孩子认字,留天岐在身边磨墨,按照李伯仲的话讲,提笔,墨的浓淡非常重要,要相宜,墨多了,还没有落笔墨便滴了下来,落了笔渗透了纸张过犹不及,墨淡了,一笔未过,墨已干,浓淡总得相宜才行。
砚台看似平淡无奇,与那河中青石一般无异,甚至还残留着河中青石的纹路,下墨速度极其缓慢,一块墨天岐要墨上好久才能下墨,才能研细以便发墨。
起初的墨中还存留未研细的粗粒,李伯仲只是笑天岐粗心大意,宋繇时不时来瞧看,每次都是几乎破口大骂,却是咬文嚼字,看着脸红脖子粗,骂起人来一个脏字不带,天岐反正也是似懂非懂,也是随他去了,反正自己不气,就当有人给自己背书了。
渐渐地,发出的墨如油,在砚中似有光泽,随笔旋转流畅,每次费近作画便是要天岐前去为他研磨,口中赞赏不断,偏偏要他交给自己门下学徒研磨的方法,哪有什么方法,天岐被缠的心烦,随意说道:“左三圈,右三圈”。
费近回去之后,真是要求学徒按照此方法日日训练,不得偷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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