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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很喜欢,只是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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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天阳光明媚的早晨,宣婉洗漱收拾完后准备下楼吃早饭,刚巧遇到一样要去吃早饭的陈琛。

“早啊!”看在项链的份上宣婉主动跟陈琛打招呼。

陈琛瞥见宣婉脖子上带的上一条珍珠项链,略微不悦的问:“怎么没有戴,是不喜欢吗?”

宣婉出于自然反应摸了摸脖子回答:“没有,很喜欢,只是觉得太过隆重,怕弄丢了就没有戴。”

陈琛似乎对这个回答不满意:“不喜欢就说不喜欢,没必要找那么多借口。”

“我...”

“哼。”陈琛理都没理宣婉一个人去吃早饭了。

宣婉刚到餐厅,陈琛就撂下了碗筷。

“我吃饱了,你慢慢吃。”

丢给宣婉这句不咸不淡的话,让她站着那里都觉得很尴尬。

陈琛知道宣婉小时候是喜欢一件衣服都会每天穿的人,她并没有戴项链说明并不喜欢,又何必找借口,倒是辜负他的那份心了。

陈琛不知道的是,只是因为宣婉太在乎所以才会珍藏他送自己的礼物。陈琛送自己的东西她看的比任何一件珠宝首饰都贵重,她舍不得戴,怕弄脏了,弄坏了,或是弄丢了。被如此误会,她很委屈,可又不知道该如何辩解,恐怕再怎么辩解陈琛也不好相信吧!自小高傲的宣婉做过最卑微的事情就是喜欢陈琛,无论她再怎么温柔体贴,在陈琛眼里都是矫揉做作,蛇蝎心肠。

喜欢一个人,懒惰是娇憨,无理取闹是可爱,不讲理是在乎;可若是不爱,体贴是烦扰,温柔是做作,连呼吸都是大错特错。有多爱他,便有多卑微;有多喜欢,便有多少委屈。

碗里的粥已经没有了温度,可比起宣婉的心冷又算得了什么。

“陈总,下周的晚宴要不要替您约白小姐。”秘书看了陈琛的时间安排表后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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