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从刚一过来,郝老六就已经注意到了那些羊毛,尽管内心激动,但是他表现的却很平静。
过去羊毛对于草原上的人们来说,除了制毡时能用一点,其它的根本就是废物,都是随意遗弃在草原上任其腐烂。也就是明商的到来,才让这些羊毛有了用处。
但也正是明商把不值一钱的羊毛,变得越来越值钱。
乾圣元年时,百斤羊毛才值百钱,而现在百斤值二两以上,有时候甚至可以达到三四两的高价。
在西安,价格更高!
这里有多少羊毛?
这么大一片的羊群,一年至少能出产几十万甚至上百万斤羊毛,运回大明。那可就是十几万两的回报。
不过尽管如此,郝老六仍然像是没有看到似的,继续与洛塔聊着天,两人不时发出爽直的笑声。甚至在晚上双方互相了解着、试探着时候,他仍然没有提到羊毛。
越是渴望得到一样东西,就越不能表现的急切。
当天晚上,尽管看似醉意十足,但郝老六还是没有立即回到帐篷里,而是在这个小部落里转着。
在之前的宴席上,他能够感受到这些藏人对蒙古人的敌意。
敌意……
瞬间,郝老六的目光一下子炙烈起来。
或许他看起来只是一个草原上的行脚商,可是在他的记忆中,异常清晰的记得他的职责。
了解这片草原,了解这片草原上的人,了解他们的想法!
将来呢?
借着月光,弯腰拾起一把羊毛,然后郝老六自言自语道。
“这里的羊毛可真不错啊。将来,这里势必也是大明的牧场吧……”
接下来数日,郝老六又成了这里最忙的人。他要为两者充当翻译,商谈着各种商品的价值。当然,还要让他们把羊毛卖给他们。
在牧民的眼中,羊毛是不值一钱的,双方很容易就达成了共识——牧民负责把草原上散落的羊毛收集起来,每百斤付半两茶砖的辛苦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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