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给我换上了一身崭新的西装。虽然身体不能动,但是妻子仍然像从前一样,经常给我买一些新衣服。我知道,她这是一种心理暗示,纵然只剩下一个脑袋,也要让我活得体体面面。
今天,正是史密斯要出发的日子,他要作为宇航员乘坐中国的宇宙飞船飞向火星,实现他的愿望。
过去的一年他一直留在梁院长的研究院里,这也是为了安全起见,以防查尔斯的余党还在打这个大脑的主意。
我带着妻子和女儿经常去看他,几乎就成了他唯一的亲属。或许是因为自己没有孩子,史密斯特别喜欢安琪,每次我们去,他也总让人打扮得整整齐齐的。梁院长为他制作了一个身体,跟他原来的体形差不多,非常英俊潇洒,女儿也很喜欢他。
“史伯伯,”女儿一见到坐在沙发上的史密斯,立刻噔噔噔跑上去,亲了他一口,史密斯的脸上立刻乐开了花。可惜他的身子不能动,否则肯定抱着女儿不撒手。
“史伯伯”是女儿对史密斯特有的爱称,我也从不纠正她,笑眯眯看着他们交流。
女儿把自制的花篮送给史密斯,又表演了新学的钢琴曲目,大家兴致勃勃地聊着天。事实上,我们清楚这一分别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面了。火星虽然已成为人类移居的一个主要目标,但现在还只是非常初始的阶段,史密斯如果留在那里不回来的话,那么我们的下次见面至少要十年以后,所以虽然脸上笑容满面,心中却都充满了不舍。
出发的时间要到了,女儿眼泪汪汪地跟强忍着难过的史密斯告别,幸好梁院长没装泪腺,否则他的泪水早就扛不住了。
妻子和女儿出去后,史密斯叹了口气,对我说:“莫铭,你好幸福,让我羡慕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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