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味和家味,其实是两种东西。
许广陵前世,烧烤摊上又或者菜市场中,经常会看到一种肥肥大大的鸡腿,有时一只就是小半斤,更奇葩还有一只就一斤往上的。
这是专供吃肉的肉鸡。
如果是家鸡,鸡腿上的肉还有,但很少。
而如果是野鸡,几乎就没有“鸡腿”,而只有“鸡爪”。
至于说鸡爪上的肉,——那是什么东西?
肉鸡连扑扇几下翅膀都难。
家鸡的“鸡鸣桑树颠”也就算是上天了,有时越过一条几米宽的小河那都算是超越自我,鸡生得到了升华。
而野鸡,那是真的要飞的!而且三不五时就要飞!
短程起步!
瞬间加速!
数息高飞!
这种情况下,腿上如果还长着肉,那不是明摆着给其它的动物送菜么?
不止腿上,就连身上,肉也很少,而大部分是骨头。
就连那不多的肉,其实也不好吃。——像是鱼尾一样。
鱼身上最好吃的肉是哪里?
不是鱼腹。
而是离鱼头最近的部分。
那不止是口感上好,同样也是营养最佳。
而离鱼头越远,这两方面的水平也都越是下降,至鱼尾则降到最差。
昨天田浩煮的野鸡,就是煮了很久,肉都煮板结了,但还是那样的僵,愣是像没煮熟一样,吃起来,不止是塞牙,也没味,让人感觉甚至都还不如干粮好吃!
倒是那几只野鸡爪子,被煮得烂烂的,又烂又糯,算是一大锅里唯一的安慰。
然后,除了爪子之外,就连汤都是清的!煮了那么久,还是清汤寡水,最多就是着色了,变得稍微有点褐浊而已。
喝起来,也就是一点点的鲜,而更多的,却反而是腥。
同时,没滋也没味。
所以不论是许同辉还是田浩,都只是吃了些肉,然后喝了一小碗汤就罢了,根本提不起舀第二遍汤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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