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寝室的兄弟,不能大义灭亲。
算了,还是得帮他一把。
“警察同志,他叫罗章琅,是我同学。和我一样,都是川四大学法学院的学生,即将参加实习。”
林放找到警察,道:“过了晚上十二点就是我生日,我们四个同学一起,先捏了脚,接着做了SPA。钱是我同学何乃斌付的,我可以证明,前台也有消费记录,没有支付给134号技师额外费用。”
先把整个经过和情况说明一下,林放才质疑道:“根据《刑法》和《治安处罚法》的相关界定,不以营利为目的,没有金钱交易,是不能认定为不正当男女关系的。我想,可能是误会了。”
“没错!”
罗章琅听的差点击节叫好,激动的站起来道:“我们没谈钱,我们是正经的恋爱关系!放儿,你不愧有个高材生前女友,真给咱们法学院长脸!”
你大爷!
大哥,您能老实点吗?
一个法学生,遇到警察临检,只知道头铁。
你才真是给咱们法学院长脸!
不对啊……我熟悉条文,跟我前女友有半毛钱的关系吗?
林放瞪了罗章琅一眼,严重怀疑这货不光卖队友,蠢起来连他自己都卖!
“同学,你们的情况,我们还要核实一下。”
林放面前的警察和另一个按住罗章琅的警察面面相觑,有些头疼。
他们办案,最怕遇到的,除了关系户,就数这种熟知法律条文的硬茬子。
尤其是林放和罗章琅还是法学院的学生,即将实习参加工作。
他们川四法学院,出了名的难缠。
一个处理不好,可是很麻烦的。
“小徐,你去看一下。”
“哎。”
其中一个民警答应了一声,过去前台那边,调取了一下消费记录。
何乃斌刷的银行卡,很容易就能调取到消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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