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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章 我金色翅膀,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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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托克斯哥哥,你怎么来了呀?”

面前这青年,是狩猎团最年轻的副团长,同时也是仙精灵,他身后的翅膀泛着五彩斑斓的金色,这是身份的象征,可比潘森那些粗糙的地精灵高贵多了。

“城主怕你出事,特意命我前去寻找。”

亚托克斯捡起布袋,就感觉到了沉甸甸的重量,把手伸进里面,拿出了那把紫荆骑士剑。

长剑碰到剑鞘,发出清脆的摩擦声,剑鞘镶嵌各种珍稀的翡翠玛瑙,而剑身,则通体透明,单是盯着它,就能感受到一股摄人心魄的窒息感。

“小洛娜,这是你的东西?”亚托克斯把剑插回剑鞘,俯身问道。

“这是我的东西,请把它还给我。”陈枫伸出手,想要拿回紫荆骑士剑。

亚托克斯没理会他,而是绕到陈枫背后,见他没有翅膀,便嘲讽道:“哥布林不配拥有这把剑,现在我以仙精灵的身份,将此剑没收,从此归为我的物件。”

“你的物件?凭什么?”陈枫取出电棍,攥在手心。

城门口人多眼杂,用枪可能会引起恐慌。

“凭我是仙精灵,身份高贵,实力也碾压你这只瘦弱的哥布林……”

“我再说一百遍,我不是哥布林,同时我也很厌恶别人叫我哥布林。”打从登陆格林菲尔,遇到的每个精灵都把他当成哥布林,就连八岁小孩洛娜,也是这样认为的。

“和我们模样相当,但没有翅膀,你不是哥布林,那还能是什么?骷髅?他们也没有你这种异类啊。”

在精灵族,一般靠翅膀的鲜艳程度来区分地位,并不按大小,像洛娜,翅膀还未生出,仅有拇指般大小,但她却是仙精灵,身份和血统都很高贵,受到其它精灵的尊敬和崇拜。

潘森虽然长着硕大的翅膀,但颜色却是灰色,只能算是平民级别的地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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