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知府叫何兴,见郡王当街杀人后,便是什么人命关,不能善了。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之类的话。
估计这何兴要么真是个一心为民请命的好官,要么就是个想要一心留名青史的,想要借着这件事,把自己的名字写进历史里。
反正不管怎么吧,何兴就命人把这郡王给抓了,而且为了防止郡王疏通关系,把这事情给压下来,
所以何兴决定自己先把这郡王给当众斩了,来个先斩后奏,这样就不怕郡王逍遥法外了。
于是何兴将那郡王押到了法场,在众目睽睽之下,当众宣读郡王杀饶罪行,要对郡王开刀问斩。
老百姓当然是看热闹不嫌事大,都是纷纷拍手称快,大声叫好,高呼包青在世,只盼着何兴动作麻利的把那郡王给杀了,他们好看一出大戏。
那郡王这时候见何兴要来真的,吓得是魂不附体,对何兴一番的威逼利诱,却都是不奏效。
而且不但是不奏效,反而他越是这样威逼利诱,何兴那为民请命的自豪感就越甚。
就这样,郡王被押上了断头台,那侩子手也是准备就位,何兴而后便是宣布行刑。
郡王一听,吓得当场尿了裤子,哪知道就在这时,峰回路转,王府长史赶来了。
长史问何兴凭什么杀郡王?
何兴答:“本官今杀他,凭的是大明律法,凭的是地良心,凭的是一身正气!”
长史便是让何兴拿出大明律对郡王杀饶惩处律法来。
有道是杀人偿命,经地义,何兴不疑有他,便是命人将大明律文书拿来,要当众宣读,以让这郡王死的心服口服。
哪知道这律法拿来后一看,上面竟然是明确写明凡皇明亲王郡王一级的宗室,若是杀了普通百姓,无需承担罪责,只需赔偿银三十两,粮三十石,安抚受害者家属便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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