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阿胜好似永远都是那般抱着长剑的无赖样子。
穿一身做工粗糙的蓑衣,还是那种只能遮住半个身子的短款蓑衣,头上戴一顶早已经被风吹日晒许久而发黑了的斗笠。
蓑衣里面永远是一身单衣单裤,用料也是最普通的棉布。
颇为寒酸,完全不像是一个金丹客该有的样子。
其实这些都还好,寻常贫苦人家的渔夫之类,亦或是行走江湖的浪子游侠儿都是这般打扮的。
穷嘛,没得办法。只要他林阿胜不说自己是仙师,谁也不会对他另眼相看的。
但最让人看不下去的,是他脚上蹬的那一双草鞋。
开背式的草鞋跟了这浪客也不知道多久了,草鞋底翻着倒刺,本就是麻黄色的枯草绳早就乌黑一片了。敞开的鞋面儿露出林阿胜那黑灰的脚背,让人看了就是一阵埋汰。
其实这也不怪林阿胜,他穿草鞋并不是因为穷,再穷也买得起鞋呀。
这一切只因为奉华早些年跟林阿胜打了个赌。
奉华说在江湖老早以前,寻常的杀手是穿不起鞋的,那时候天天打仗,流民到处都是,吃不起饭的贱民才斗胆仗着会点功夫去当了杀手。
那都是些脑袋别在裤腰上的亡命徒,温饱都成问题,谁去买鞋穿?
再说了布鞋那搁以前动乱的年代可是军需物资,只有达官贵人才能穿上像样的布鞋,就连给皇上卖命的军爷也仅仅是一双草鞋行天下,谁有那个脸?
所以啊,对于杀手而言能穿上一双草鞋,那可就是了不得的事了,是登堂入室的象征。
光脚愣头青,穿鞋老油条。
当然了,现在天下太平近百年了,早就没了那些传闻中的行规黑话,搁现在谁还买不起双布鞋穿着呢?
但二十几年前,当时的林阿胜正在经历着人生中最惨淡的一段光景,什么念头都没了,浑浑噩噩的混吃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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