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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新婚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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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锦瑶迷路了, 正在找秦沂问路中。

楚锦瑶悠悠叹气:“不是我想的啊。今日实在是太险了。”

楚锦妙等人猜测的没错, 楚锦瑶,确实不会写字,至少不会用毛笔写字。

毕竟她是在贫农家长大的, 哪个农家舍得供女孩子读书写字?楚锦瑶识得大部分的字, 已经是村里极其难得的了。

苏家虽然贫穷,但是当年楚锦瑶和楚锦妙出生的时候,赵氏借宿苏家, 给了他们一盒子金簪做报酬。且不说金簪的工艺值多少钱, 就光靠那几两金子,管够苏家衣食无忧好一段时间了。但是苏母生性吝啬, 尤其对苏慧和楚锦瑶格外吝啬, 能省则省,衣服都要大的穿旧了给小的穿。但是对于唯一的儿子苏盛,苏父苏母倒很舍得花钱,甚至咬了咬牙, 送苏盛去乡里的私塾上课,指望着供一个秀才出来。

楚锦瑶可不觉得苏盛那个草包能考个功名回来,苏盛被家里宠坏了,从小无法无天, 就知道指挥两个姐姐, 每日花着大价钱去私塾读书, 回来后连书本都不翻一下。反倒是楚锦瑶, 她和苏盛只差了一岁, 借着苏盛的光,倒认识了好些字。然而楚锦瑶虽然能大概认住常用的字,但下笔却一点都不会。显然苏家也不会给她提供机会练习写字。楚锦瑶还是小的时候避开家人,在沙子上练过几次,但是在沙子上写,哪能和在纸上写一样?

而且长兴侯府用的都是上好的兔毫笔,笔尖都是软的,没有几年的手腕功夫,怎么能学会运笔。

楚锦瑶能写出“路遥知马力”这五个字,还多亏了秦沂。秦沂实在没耐心看楚锦瑶做针线,而闺中的时光实在太无聊了,他只能将楚锦瑶赶到书房,教她写字。这五个字,就是秦沂为了以防万一,交给楚锦瑶防身的。谁能想到,还真用到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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