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下之前还有几件事要办。
一件是处理俘虏。
连复襄城、郏两县,获俘数千,要妥善安排。为了安排他们,荀贞颇费了点思量。
有两个难办的地方:第一不能屠之,第二不能留在两县。若屠之,会引起黄巾军的仇恨,当黄巾军的士卒听说俘虏都被屠杀了后,肯定会死战的,不利下边的作战。若留在两县,一旦作乱,再把这两县丢了事小,南下援父城的部队没了撤退的后路就麻烦了。
最好的办法当然是收编,可就眼下来说并不适合。颍川黄巾军刚揭旗造反不久,尽管在阳翟败了一次,又丢了两座县城,士气可能会低落,但凝聚力尚在,一则,张角兄弟还没死,正在冀州攻城略地,二来,他们还有数万之众,三者,与颍川接壤的汝南、南阳等郡内的黄巾军攻势甚猛,人也更多,有一二十万之众,也就是说,到现在为止,颍川郡的黄巾军还没有到悲观绝望的时候,可能仍抱有胜利的希望。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收编俘虏就很冒险,尤其荀贞的本部才只有两千来人。
因此之故,他再三斟酌。
经过与荀攸、戏志才的商议,荀贞接受了戏志才的意见:“贼兵中多有父子、兄弟皆从贼者,可从中选壮士出来,父子皆在者选其父,兄弟皆在者选其兄,将之编为死士,然后将其子、其弟送去阳翟看管。战时,驱父、兄死士赴前,用甲士监阵在后,若有巡梭不前的,立斩之,并将其送去阳翟的子、弟也斩之。如此,父念子,兄念弟,必能死战。”
戏志才的选法很有讲究,为何不选子、弟为死士,而选父、兄呢?虎毒不食子,为父者肯定慈爱儿子,但做儿子的不一定会孝顺父亲,所以选父为死士,留子为人质。长兄为父,做兄长的通常会照顾弟弟,而做弟弟的不一定会照顾兄长,所以选兄为死士,留弟为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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