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贞虽然“守信”地砍下了第二个信使的脑袋,但在回信中却答应了於毒的请求,不过没有按於毒说的,把通市的地点设在邺县,而是把通市的地点选在了於毒的地盘里。
宣康不解荀贞的用意,问道:“明公,公既为了震慑於毒,连杀了他两个信使,却又为何答应他通市之请?”
“叔业,我且问你,你说於毒为何不早不晚,偏偏在我到郡的次曰问我借粮?”
“以康度之,应有两个原因。”
“说来听听。”
“首先,他惧明公之为军威,害怕明公会击讨他,其次,明公到郡上任是件大事,他不会不关注,必会广遣耳目斥候打探明公之行踪,郡县吏员无人出迎明公一事他应该已然获闻,故此,他在明公到郡府的次曰问明公借粮,应该是想以此来试探明公在内部不稳的情况下,对他会采取何种的态度。”
“不错,他如果真想借粮,不会只借两万石,区区两万石,与其说借粮,不如说是在‘趁火打劫’,想看看我在内部不稳的情况下是否会对他退让和妥协,粮我如果借给他,就说明我怕了他了,他绝对会得寸进尺,越是这个时候,我越不能退让,所以我不借,并连杀了他两个信使,可是叔业啊,你也看到咱们到魏郡后的情况了,这个情况下,我能发兵击讨他么?”
“不能。”
“郡府如安,群贼自服,是故夫欲攘外者,必先安内,而今内不安,何以谈攘外!是故我又允他之所请,答应和他通市。”
宣康明白了,说道:“是了!公既已拒绝借粮给他,又连杀了他两个信使,如果再拒绝他通市之所请,那么他必会惶恐不安,为了自保,说不定会趁明公初来乍到、郡内不稳之机,干脆骤然起乱,明公为了拖住他、安抚他,所以答应了和他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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