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思的是,混血儿林博文从小就很帅。他有着父亲遗传给他的蓝眼睛和淡黄色头发,高高的鼻梁,修长的身材。不过,他的脸并非白人的脸型,而更像是中国人。总之,这种中美混合的长相,在所有台湾女孩眼中,都是很英俊的。
自然,他也比普通孩子要高大,身强体壮。
唯一的缺点是,林博文从小就脾气暴躁,这就不知道是遗传爸爸还是妈妈了。
外婆对林博文很钟爱,用尽全力的照顾他,培养他。外婆爱称他为“博仔”,希望他能够好好读书,出人头地。
只是,林博文的童儿和少年,都是相当凄惨的。
林博文出生的六十年代,台湾社会还相当封闭,婚前性行为都是不能被接受的。
无论是台湾本省人还是外省人,年长的人都是旧思想,非常的保守。
林博文是个私生子,就这一条肯定不得安宁了,更别说他还是个混血儿,一个被美国佬抛弃的孩子。
此时,外婆已经关闭了酒吧,回到台中乡下开了一个小小的面店。
乡下地方,民风更为保守,还是孩子的林博文不管走到哪里,都有人指指点点。
当时四处风传,林博文的母亲是个妓女,为了钱和美国佬睡觉。后来,她不慎怀孕,生下了孽种。
于是,“杂种”就成为林博文的外号。
在小学时,英俊高大的林博文,就是众多男孩欺负的对象,经常被多人围着讥笑甚至殴打。
老师对林博文比较鄙视,认为他妈妈行为不检点,有损中国人的形象。
一个老师还曾当众说,林博文这种人是“国家的耻辱”。
既然是杂种了,林博文自然没有朋友,只能忍气吞声。
他很少出门,平时除了上学,基本都在外婆的店里面洗碗和打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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