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起来,身上酸痛不已,经过了两的训练,身心都到了疲乏期。按教官的法,高强度训练一周后人体就会适应。不过一周后就开始汇演了,根本没有休息的功夫。
几乎每个饶脚下都被磨出了水泡,虽然满腹牢骚,但是大家也都坚持顶着。
一路跛着脚到了学校,发现一向紧闭的大门开着一人过的通道,许多家长拎着桶拿着抹布进入。
“这是什么日子啊?”
“今大扫除,有的孩子不愿意干,家里又不想集体齐钱雇人,家长就自己过来干活了。”
门卫大爷解答了我的疑惑。
换好衣服,看着家长们陆陆续续的走进教学楼,突然想起为啥我没有雇人或者找父母去学校干活的印象呢?
现在还记得在学大扫除时,大家都十分兴奋,跪在地上仿佛竞赛一般,用擦锅球使劲刮着走廊大理石板上的污渍。而学校领导一边夸奖着一边笑着从我们身边走过……
“集合!”
换好衣服,喝了杯温水,我跑着回到队列里,发现一直以来的两位教官换走了一个。
“排长呢?”
“今新来一队由他负责,应该是带队去了。”
“新来的?哪个部门的?”
“据是新招的临时工。”
“临时工?”
“什么临时工,人家是合同工。”
“是干什么的啊?”
“辅警。”
……
听到“辅警”这个我并不陌生的字眼,让我想起了刚刚毕业的时候。
辅警:顾名思义是指由政府出资,公安机关统一通过笔试、面试、政审、体检招录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
看起来好像很高大上的,其实白了就是在警察局打工的临时工——做着和警察差不多的工作,“享受”差了两倍的最低工资标准;国家既节省开支,又能扩充警力,还便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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