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去春来,转眼已过了数年,现在已是大业五年的三月,从仁寿三年八月份算起,杨勇成为皇帝实际上也有三年半的时间。
这三年多时间来,杨勇做了五件事,一是重新划分地方行政区域,撤并一些重复设置的州县、二是重修律法、三是大力提倡官学、四是开建永济渠、五是大造战船。
南北朝时期,地方行政混乱,周朝末年,计有州210,郡580,县1124;平定陈后,隋又得南朝30州、100郡、400县。因此隋初共有州241,郡680,县1524个。
基本上一州领五到六县,郡一级却形同虚设,官员机构隆肿不堪,以至朝庭到了年底窘迫到连官员薪俸都无法发放的地步。
开皇三年,杨坚果断地罢天下郡,实行以州领县的两级行政区划制度。于开皇九年(589年)平定南陈统一全国后,杨坚又将州县两级行政区划制度推行至全国,到仁寿时,仍然有近二千个地方行政单位。
杨勇登基后,朝庭重改州为郡,并对部分州县撤并,大业五年,全国郡为190,县1255。比起仁寿年间又减掉了五分之一郡,五分之一的县。
这么多的行政区域撤减,自然产生了许多去职的官员,不过,这些官员也不是没有去处,大隋正是蓬勃发展之时,朝庭在郡上设置司隶、刺史十五员,司监察之职,运河的修建和管理又需要一大批官员,加上纺织业的大发展给工部和户部又增添了不少官员。除非是少数实在没有能力的官员,否则都基本得到了新官位,撤并五分之一地方行政区域后,大业五年的官员总数比起大业元年还有所增加。
这也是没有办法之事,对于一个朝庭来讲,随着开国后承平时间越久,官员必定会越多。直到后期甚至会产生大量冗官冗员,这一点,宋朝无疑是典范,以至于到了明朝则矫枉过正。万历年间还有大量官职空缺,朝庭对于地方地掌控全部依靠地方士绅,民间空有大量财富,政府的税收却少得可怜,加税只能落到最贫穷的老百姓头上,最终被农民起义和外敌入侵压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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