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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谁敢跟兽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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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草动物的首领是一只梅花鹿,他叫卷云。

他体型优美,毛色艳丽,头上的角很长,看似平静的眼神似乎带着隐隐的杀气。

光滑的背脊上有一块碗口大的疤痕,这处伤痕是为了救小动物,被野猪的獠牙刺伤的。

这是他的勋章,一枚象征勇敢和大无畏的勋章。

他的英雄事迹一直在老鹰岭传颂。

正因为他的勇敢,救下了三只兔子,两只山啸鹿,后被推举为食草动物的首领。

卷云优雅的体态,步伐矫健,没有一丝恐惧的走到了前排。

因为在今天,卷云有话语权跟食肉动物平起平坐。

站在野猪老黑身边是三只棕毛狼,两只相貌丑陋的鬣狗,还有两只黑熊是兽王的弟弟。

一条足有脸盆粗的巨蟒盘踞在地上,他漂亮的蛇皮上落着一只黑色的鸟。

巨蟒今天似乎也很温柔,将带有毒液的舌头收回,睁着阴森可怖的小眼睛,老老实实的蜷缩在地上。

但是那些看到巨蟒的弱小动物,还是躲在一旁瑟瑟发抖。

有时候不是他们怕,而是恐惧来自于骨子里。

野猪老黑呲着獠牙看了眼过来的梅花鹿,这只鹿非常勇猛,他竟然把勇猛这个词用在了一只梅花鹿身上。

他从鼻子里哼出一声,气息吐出一股浓浓的血腥味。

卷云的鼻子很灵敏,他闻到他们身上的味道,就想起很多同类被他们残忍吃掉的场景。

他孤高的往旁边退了退,不想与这些猛兽为伍。

而整个山洞都弥漫着一丝说不出的杀气。

但是谁都不敢轻举妄动,因为今天要召开大会重新选举兽王。

从前的兽王是白狼,因为白狼修成了圣灵兽,飞到了灵山。

现在的兽王是一只黑熊,他叫黑齿,他体长三米,重达三百公斤,力大无穷,能徒手劈开一根五十口径的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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