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当叮当……长长脚镣拖在地上,发出金属撞击的脆声……
当然这只是申劲松的想象。
没有脚镣。
不过手铐倒是戴着的。
他抬头,隔着钢化玻璃隔板注视着自己的律师,姜胜尤。
对方还是平时那副成功人士派头,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眼神亲切,笑容让人如沐春风。
申劲松坐下,看了看身后的警察,不安地扭了扭。
这位警察丝毫没有离开的意思,堂而皇之地要旁听。
申劲松以前看多了星条国的电视剧和电影,在星条国,嫌疑犯被羁押期间,与自己的律师会见,警察是不得在场旁听的。
嫌疑犯和律师会面时有绝对的保密权,现场的摄像头都要关掉。警察就算安装了窃听设备,也不能将他们的对话作为证据递交给法官(递交了也不会被法官和陪审团采纳)。
但这里是大华国。
大华国自有制度。
自己只能去习惯。
比方说,在星条国,根据保密协议,嫌疑犯就算告诉律师,没错,人就是我杀的。
律师也必须帮他保密,也不能将两人间的谈话作为证据递交(递交了也不会被法庭采纳),最多就是不再代理他的案件。
而在大华国,如果嫌疑犯得意洋洋地告诉自己的律师,没错,那个煞笔就是我杀的。
那么律师是有义务向警方进行告知的。
同样,在心理咨询行业,也有类似的区别。
如果在星条国,申劲松告诉自己的心理咨询师,他杀过几个人,那么心理咨询师是必须为他保密的。
而在大华国就不同,保密协定的范围要窄一些,心理咨询师也有义务向司法机关进行检举。
不过相同的一点是,如果申劲松是告诉他的心理咨询师,他准备去杀死某人。
那么不管是在大华国还是在星条国,他的心理咨询师都有义务去告知相关部门,阻止此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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