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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妻主,我要银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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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水玲珑是闻着肉香味起来的,擦了擦口水,眯着眼毫无形象的闻着味走出了仓库。

凭着敏锐的嗅觉,即使眯着眼的水玲珑也能很好的找准厨房的方向。

来到了厨房,她擦了擦口水,看到的就是叶落雨做出来的一锅蒸肉和一大锅大米饭。

“妻主?醒了?醒了洗洗去吃饭吧。”叶落雨说了一句就继续去忙活了。

水玲珑心里美滋滋,这肉闻着真香,醒了就吃肉的感觉真好。

笑的跟小傻子一样:“好好好。”说完水玲珑就跑去洗脸了。

叶落雨心里是很忐忑的,以前他们可从来不敢动她买回来的东西,别说肉了,就算他们敢动水玲珑买回来糙米都会挨揍的。

但是看着水玲珑好像没什么反应,还很高兴?

叶落雨想,就先按大哥说的做吧,做自己,自己现在想做的就是先照顾好兄弟跟娘,不让他们饿着,他也这么做了,而且,妻主没生气!

洗完脸的水玲珑精神了许多,已经习惯了一只手的水玲珑,嘴角抽了抽,昨天太累了,胳膊自己连包扎都没包就这么睡过去了,自己是多心大啊,还是先包扎下在吃饭吧,看着这个胳膊食欲都没了。

水玲珑又回到了仓库,在空间里拿出了纱布,开始包扎伤口,包扎完她又从鸡圈边上拔了两根木棍,用刀修整了下形状,就固定在了自己的胳膊上了。

一套事情干完,水玲珑发现现在这个衣服,只有一只袖子。

看着自己的装束,好像乞丐一样。

水玲珑:“。。。”我再也不是现代的高冷小公举了,嘤嘤嘤,本宝宝现在是可怜小乞丐。

想着衣服还在兄弟几个房里,抬脚就去了以前自己的房间。

这时候的兄弟几个人都在她的房间里吃饭,躺在床上的四只加上桌子边上的两只,每个人的碗里都是大米饭跟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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