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是妹妹生日,本来养父母打算带他们一起去外面吃饭,而他因为第二天有一门竞赛,导致父母最后决定买了蛋糕在家里吃饭。
要是那天他说自己不需要复习就好了。
要是那天是他陪着妹妹去买蛋糕就好了。
要是那天他在现场就好了。
妹妹太小了,应激反应极其严重,记不得车牌号,记不清车子的样子,只要一提起车子,就害怕的要命。
要是他在的话,哪怕救了不了妹妹,他也不会让凶手逍遥法外。
对真正的肇事司机,他是带着复仇的心理将她杀死的。
那个女人穿高跟鞋驾车,酒驾,超速,肇事逃逸……自己却因为豪车安全系数高,连一丝皮外伤都没有受。
他本来倒是没打算杀了她,只是那时候为了养活妹妹只好夜里在酒吧打工,恰好遇到了她。
他一眼就认出了这个女人就是当时真正的肇事司机,可笑的是,这女人完全不认识他了,甚至因为他长得好看,点了他过来陪酒。
真可笑。
当时那件事的报导铺天盖地,他也无数次上过新闻,作为真正害死养父母的凶手,那个女人居然连他的脸都没记住。
几次接触那个女人后,他们逐渐熟悉了起来,他假装无意间提起过一次这个案件。
那个女人也只是撇了撇嘴,让他不要提起这么晦气的事情。
是呀,多晦气。
所以,还是让她就这样晦气下去好了。
于是,他将那个女人约出去杀掉了。
虽然是第一次杀人手法不够干脆利索,但是他还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将她料理的整整齐齐,并且扔到了警察局门口。
毕竟那群酒囊饭袋也查不出什么。
否则他们也不会在肇事逃逸后迟迟查不出来真凶,等到一个替罪羊投案自首时又草草结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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