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隆的马蹄声回荡在一望无际的恒河平原上,一支约莫四万饶骑兵队伍,正在平坦的大地上奋力奔驰。
领队之人正是从雪区翻越喜马拉雅,辗转进入印度的满桂。
“上将军,且慢一些,后面驮运枪弹和重机枪、迫击炮的骡马队有些跟不上了。”
“哈哈哈,好,好。”潇洒的一拉缰绳,胯下的战马善解人意的稍稍放慢了速度:“哎呀,好久没有如此纵马奔驰了,真是爽快呀。”
“上将军的骑术,落下了这么些年,现在看来,也是毫无滞涩之感啊。”
“你少拍马屁,本将的骑术比以前可是差了很多了。”随意的一笑后满桂道:“去把向导叫过来,哎呀,这纵马奔驰虽然爽快,但是也不能一直这么跑下去啊。我们的根本目的还是要奔袭德里嘛。只有拿下了那里,才对得起当初翻越雪山的时候倒在路上的弟兄们。”
“是!”
1634年4月17日,满桂率领三万多大明步兵以及七千余廓尔喀雇佣兵从坎普尔北上,在纵马奔驰六后,在23日这,已经非常接近莫卧儿正式的首都,德里了。
骑兵的速度到底有多快,或许三国时期曹魏的将领夏侯渊能够做出回答:“三日五百,六日一千”。这是夏侯渊的精锐骑兵能够跑出来的顶级速度。
不过,也就是六了。在自然界里,人类才是耐力最高的生物。如马这样娇贵的物种,全力高速奔驰六后,不死一大半,但接二连三的倒毙,也是非常正常的。
具体到满桂这支队伍,在高速奔驰六后,其实人都还好,但马匹已经基本到了强弩之末:这里的马都是来自对莫卧儿的缴获,相对于中国的马种来,印度的马高大是高大了,冲刺速度也快一些。但是在吃苦耐劳方面,比中国的马种差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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