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的确有点多。
这是保三郎第一次接触大型案件的卷宗。
不同于所有侦探剧里面侦探潇洒得甩出一两个证据证明犯人的罪行,所有进行的搜查检证都要进行详细地记录(这也是很多刑警宁愿出现场也不愿结案的时候写报告的原因——太复杂了)。
就像之前保三郎盘问山野星雄时那样,保三郎能轻松举证停电记录、电话和凶器上的指纹,就是因为这些在侦探们工作时会直接忽略掉的细节,参与搜查的刑警们却会尽职尽责地将一切拍照、收集、录入档案供检察官调阅。虽然光书面的记录摞起来就有半米高,证物更是杂七杂八得堆了一堆,但这也意味着就算时隔两年,即使案发现场早已物是人非,当时的现场状况也会栩栩如生地呈现在保三郎面前。
说起来,青影丈和保三郎现在接手的纵火案的犯人有一点像。
他们应该都是愉快犯。
青影丈并不是为了钱、寻仇这些常见的理由进行的杀人……按照他的说法,他非常享受被害人死的时候露出的惊恐的表情;刀捅入人体的感觉;被害人倒在血泊之中的异样美感——这所有的一切都让他沉醉。所以,他要杀人。
“杀人是多么让人开心刺激的事情啊!”
他精挑细选犯罪的场所,犯罪的时间——工作日的公园,深夜的街道,甚至是由于活动导致异常拥挤的人群之中,但在对象的选择上却没有挑剔。
所以虽然警方经过半年多的排查,慢慢锁定住在案发现场辐射范围的中心、并且没有任何固定工作的青影丈为头号嫌疑人,却没能拿到任何证据:周围没有任何可靠的证人,而他又有充足的时间和机会逃走并销毁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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