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发兵征讨夜郎虽是大事,然大汉的王侯权贵们却无暇理会,盖因皇帝陛下突是颁布圣谕,撤长安西市,以便北阙甲第往北增扩。
按说北阙甲第的增扩对京中权贵是大好事,地界大了能住得宽敞些,实则压根就不是这回事。
皇帝陛下紧跟着就下达诏令,迁各诸侯王及列候入京建府,诸侯王入住皇亲苑,列候则在北阙甲第修筑府邸,无须再到“偏乡僻壤”就国,即所谓的“京居令”。
群臣皆为之哗然,盖因此道京居令与汉文帝昔年颁布的法令是完全抵触的。
大汉采郡国制,即郡县制和封国制并行。
列侯封县、封地称国,食邑高低不等,少者百户,多者可达万户。列侯如果不在朝中任职或得尚公主,就需去封国居住,称为“就国”或“归故国”。
刘姓诸侯王更是常年住在封国,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才回到京师,比如每岁正朔要来朝见天子,此时便住在国邸中。
大汉立朝之初,王侯们因长安繁华,封国却因秦末战乱而民生凋敝,故多是借故滞留京中,不肯就国。
到得文帝朝,大汉各地经过多年休养生息,已渐渐复归繁荣。
汉文帝又觉着诸侯们滞留京中,占用太多的资源,又时常寻衅滋事,且其骄奢淫逸的生活滋长了京畿的奢靡之风,故采用贤臣贾谊的计策,以“各地运输物质耗费人力物力、且不方便诸侯教化自己封国百姓”为由,诏令诸侯必须返回自己的封地。
王侯们见得封国已日渐繁荣,又是天高皇帝远,倒也乐得自在,也就遵从诏令纷纷离京就国了。
至此,大汉王侯无故不再滞留长安,多是居住在其封国,甚至无诏不得私离封地。
列侯居京师由主爵中尉领之,就国则由郡太守时时巡察之。诸侯王若无皇帝准允,停留在长安的时间则不允许超过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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