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潇潇认为这是一个爱情故事,可是警察却认为这是一个犯罪故事。这个犯罪的主人公利用自己的所谓挚爱,在周围四处行骗。
警察的职业病认为,王潇潇的同伙是那种喜欢小孩子的男人。他应该有很严重的恋童癖。
在医学上这也是属于精神病的一种。
“警察先生您要我怎么说这件事呢,我只是想要告诉您,我的朋友他在找一个他喜欢了多年的姑娘,他很在乎那个姑娘,希望能够找到他喜欢的那个人。可是您都是在说些什么。您怎么能这么说我的朋友。他好像并没有得罪您。”
“他是没有得罪我,可是他想要在我们这里让小孩子受伤,这就是他的不对了。还有你好好的工作不去做,在这里找什么人。你这么大了,难道不用去上班么?”
被人戳到痛处,王潇潇咬着后槽牙说:“我没有不上班,这就是我工作的一部分,帮助朋友,乐于助人。不应该是传统美德么?您这样让我回去上班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还不明显吗?你好好的班不上,非要跑到这里来拐卖儿童。我们可以以拐卖儿童罪,把你抓起来。”
“我没有,你们怎么不信我,你们完全可以去调查,我在这里根本没有拐卖儿童的。”
无论王潇潇怎么说,警察都没把她的话听进去。
他们觉得她这样太明显了。感觉就好像被同伙洗脑了。这姑娘应该是进了传销组织的。说起话来一道一道的。
王潇潇很委屈,自己明明很想表现自己什么都没做。可是警察却越来越觉得王潇潇不正常。
她在警察先生的邀请下,在派出所待了七天。后来是警察先生实在查找不不到什么线索,才把他放走的。
临走前,警察先生还告诉她,千万不要去挑战法律。不然她很可能会后悔活在这个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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