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妙嗤了一声:“哄他?”
送他下地狱差不多。
她脸上的厌恶毫不掩饰,太过直白,一时间倒把张晓源看愣了:“你不喜欢他了?什么时候的事,我怎么不知道?”
妙妙反问:“他哪一点值得我喜欢?”
张晓源一副见了鬼的样子:“他……他是新人类,他的进化体是大型的猫科动物,猞猁,和老虎特别像,又威风又霸气的猞猁,你最喜欢的猞猁!”
妙妙一头黑线:“什么乱七八糟的,你那里听来的?”
还不是你犯花痴的时候说的!张晓源毫不犹豫伸手指向她,旁边的女同桌弱弱举了手:“我也听到过。”
末了,补充一句:“不止一次。”
妙妙:“……”
面对同学们好奇惊讶的目光,妙妙不自在地偏开了脑袋,随口胡诌:“我前两天看央视的科普类节目‘动物世界’,里面的猞猁居然违背生物本能在刨死尸吃,特别恶心。”
学生时期的喜欢,总是漫不经心间发生,因他今天反着戴的棒球帽印了好看的图案,特别帅气,因球场上,他额角的汗珠闪闪发亮,因他捏笔做题的半个侧颜格外认真,因阳光特别明媚,而他刚好在玉兰树下穿了白衬衣……
情窦初开的年纪,总要找一个人喜欢。
原主因何云帆的进化体是威风霸气的猞猁而喜欢他,再正常不过。妙妙因见了猞猁恶心的样子而厌恶他,也再正常不过。
只要给一个理由,谁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露露,我觉得你胆子比以前大多了。”女同桌分了一根橘子味儿的冰棒给她,眨巴眨巴眼道:“以前,你见到何云帆就脸红,现在都敢怼他了,不过……嘿嘿嘿,我觉得你现在更可爱也更合群了。”
白露家境不错,但性子却胆小怯懦,不善交际,在班上,存在感几乎没有,大家很多时候都注意不到她,偶尔注意到了,也没什么好感,觉得她和个惊弓之鸟似,声音大一些眼眶就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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