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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全知之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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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晓阳看着自己手里的长刀,他觉得江晓暮说的对,用自己的十六分之一的灵魂换沙雕黄毛姑娘的一条命是一件很划算的买卖。

他记得自己上中学的时候,跟着老师朗读《陈涉世家》,读到陈胜吴广起义的站在高处对着人群大喊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觉得浑身上下热血沸腾。

没有什么人是天生的贵种,他也不是。

如果刚才不是闵雨雨在地下迷宫救他的话,他早就死掉。

一命换一命不亏,况且他还有十六天命,实在是血赚。

所以他这条命用掉,重启游戏换闵雨雨回来很公平。

从来一次,绝对不来这个该死的游乐园了,老实的和她去菜市场买菜吧。

江晓阳闭着眼睛握着刀,斩向自己的脖子,又要接受死亡惩罚了啊,不知道这一次是去第几层地狱。

不晓得是去剪刀地狱剪手指头,还是去铁树地狱当人肉串串。

剪刀地狱应该很疼吧,之前剪手指甲一不小心剪到了肉好疼的,去了下面可是是要剪十根手指头啊!

铁树地狱也很难受。

铁树地狱长满了利刃,自来人后背皮下挑入,吊于铁树之上。

自己拿着长刀砍下自己的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普通人很难发力。

不过江晓阳修习了古流剑术,砍头还是很擅长的,不管是自己的还是别人的。

只是他睁开眼,发现自己并没有来到地狱,他的刀被一双手握住了。

“哥哥,没有人值得你放弃你的生命,没有人!”江晓暮怒吼。

江晓暮满脸怒容,这是江晓阳第一次见到他这么愤怒。他的紫色的眸子里跳动着火焰,紫色被该是冷色调,但他眼里的火焰却是那般的炽热,仿佛地狱的业火。

他握着刀刃的双手鲜血淋漓,金色的血液从他的手上低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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