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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七十九章 牺牲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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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店的老板娘,名叫莫西雅。

大西洲人的寿命,比地球上其他地方的人悠长一些。

一般来说,活上一百岁问题不大,有些修为高深的人,甚至有超过两百岁的。

莫西雅今年四十岁,以大西洲人的标准那还算是年轻人,而且没比阿尔忒弥斯大多少。

阿尔忒弥斯看上去也就十八九岁,那是因为她修为高深驻颜有术,实际上这女人三十七了。

两个女人个子都很高,身材高挑纤细,从背影看很难区分出来。

正面看,那就大不一样了,阿尔忒弥斯的五官小巧精致美轮美奂,而莫西雅五官则长得更开,也更老成,眉眼间距比较大,一股子风尘女子的感觉。

显然,苗成云更喜欢莫西雅这款的,也不知道苗公子那一上午忙活了什么,总之下午大部队出发的时候,他已经把莫西雅的底子基本摸清楚了。

“是个谍子。”苗成云对林朔说道。

这会儿使者团正在赶路,苗成云和林朔作为正副团长,骑着高头大马在前面慢悠悠地走着,其他人都是步行。

莫西雅背着个碎花布的包袱,紧紧跟着苗成云那匹马。

阿尔忒弥斯带着手铐脚链,被杨宝坤和苏冬冬两人一前一后押送着。

唐珂德和庞威瑟两人,一个举着使者团的旗号,另一个扛着追爷,在队伍的最后方并肩行走。

庞威瑟这会儿虽然自以为是个牧师,可他之前是个骑士,手上不少人命,追爷看他还算顺眼,而且实际上修力八境的修为力量足够,所以这会儿能替林朔扛着。

原本这活儿是唐珂德要揽过去的,林朔说是举旗号更威风,而且这是骑士的传统,这才哄住了他。

而这趟买卖的主攻手魏行山,不在队伍里,昨天晚上就提前一步出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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