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旗袍作为一种别样情趣的服饰,陪吃,陪笑,陪上,真正破坏了旗袍的根基。
旗袍的地位也因此一落千丈,现在更是很少看到女人会穿它,即便是穿,也难免因为气质不足以及身材不美,穿起来不伦不类。
完全没有半分美感,反而俗套的可怕,让人难以接受。
其实女人的美,从来不是靠衣装暴露,真正优雅不俗的旗袍,往往是最朴质的颜色。
言时妩穿了一身纯白的旗袍,只在胸前纹了一朵牡丹。
若是那牡丹有三分姿色,眼前的女子可直把娇艳的花骨朵都比了下去。
眉儿浅浅描,脸儿淡淡妆,粉香腻玉搓咽项。
美目流转,轻轻踏入台前,恍若绝代天骄般的美人儿,嘴角勾起一抹笑容,烟花般飘渺虚无,绚烂到极致。
明明是十八岁的年纪,旗袍作为最考验女人的服饰,最有讲究,也最难驾驭。
言时妩走在秀台前,纯白的旗袍尾角跟着步子轻轻摆动,那其中的妖娆和韵味,是刻在骨子里的美艳。
矜贵,优雅,那一步一态,一眉一眼,看了移不开眼。
妖娆的曲线紧贴完美的身姿,不张扬,不华丽,却让人沉沦其中,只能慢慢品味这姿色。
步步生莲,缓缓走至秀台的最前方,栖身莞尔一笑,美的惊心动魄。
观众席间发出了阵阵惊叹,眼神中无一不是惊讶的赞美。
比起男观众的热切的目光,这一次,言时妩成功让女观众也发出了一声赞叹:
“这……我可能要爱上女人了!”
妖娆、妩媚、眉瞳灿如秋华,百魅横生,偏偏这些都被眼前一人占了去。
可不得了,放在古代,言时妩这般定是要被当成那祸国殃民的狐媚子!
可偏偏主人不带半分轻浮,岔开的旗袍恰到好处,即无显露之意,又显魅惑之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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