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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二十二章 辽西之战(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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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得好,“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

枪,正是长武器中的代表。

它长而锋利,使用灵便。虽说只以拦、拿、扎三式为主,但使用难度却偏偏极大。在华夏民间一直就有:“年棍,月刀,久练枪”的说法。(亦作“年拳,月棒,久练枪”)

而剑,则是短兵器中的魁首。

《武经》有言:“剑开双刃,身直头尖,横竖可伤人,击刺可透甲。凶险异常,生而为杀!”

何意?其余不说,就看最后一句,剑的存在就是单纯为了杀人!由此可见,剑的性质。

和枪一样,剑的常用招式,也只有三种,且因为长度来得更为便捷。(截、削、刺)

这两者,一个是“百兵之王”,一个是“百兵之君”,从彼此的地位上看,并无多大差距。但若是加上特定的环境,那就是截然不同的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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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说王毅凡弃矛换剑,本是打着拼一拼的念头,不曾想误打误撞,解锁了自己的绝招。顺带还破了自己的心障。

“赵将军小心了!”他低喝一声,右手剑突突连刺,所施展的正是“惊蛰九变”中的第五变——“飞鹏擎天击!”

“…”此时的赵云越打越惊,联系对方的马战表现和拙劣矛法,心里不禁要问:难道这交州牧的本事全在剑上?心念此处,赵云不敢大意,手中银枪只守不攻,意欲看透对方的招式后,再行出击。【△網w ww.Ai Qu xs.】

不过可惜,“惊蛰九变”本就以“变”字为精要,其招式重神不重形,只要王毅凡换一个手法,或者换一个角度,其任何一招都能衍生出无数新招。除非你不怕死和他互相伤害,否则光靠防守反击,永远试不出他的深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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